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要求,现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选聘研究生担任2024-2025学年“兼职辅导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在读全日制非定向2023级、2024级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兼职辅导员岗位2个
(二)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须管理学院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包括协助工学部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创建优良学风;协助工学部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和其他相关工作;须完成研究生院安排的相关培训、考核、专项工作等。
兼职辅导员每周要值四个半天的班。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有余力,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工作;
3. 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 工作能力突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有学生会、研究生会或团委等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及兼职班主任经历的研究生优先。
6.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 需经导师同意。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自主申报,填写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所有申请者请将岗位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hsgxbxgb@163.com,邮件以“姓名+兼辅”命名。报名截止至6月24日(周一)17:00,逾期不予接收。
6月24日19:00进行线上面试,将由工作人员联系参加面试。
(三)岗位聘任
招聘工作由工学部组织实施,工学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聘任结果在工学部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
四、岗位聘期
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7月)。
五、培训与津贴
学校与学院对兼职辅导员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并按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自然月,临近假期月份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为1000元/月,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华南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4日
文件下载: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