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s://yz.scnu.edu.cn/a/20230418/555.html
公示期:2023年4月26日 - 5月11日
一、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或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政审表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要求,未提交政审表的拟录取考生须公示期间将政审表(原件)邮寄至我院,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政审表: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三、邮寄信息(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体检报告及相关补交材料邮寄地址: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学部大楼418室。张老师:0757-86637051
四、联系方式
电子与信息学院:0757-86637051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华南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7日